租车遇尴尬冻结款成消费款
一个多月前,市民吴先生在福州一家租车行租了一辆小汽车,还车时商家冻结了吴先生1000元钱作为保证金,并许诺如果用车当天没有违法行为,一个月后资金就会解冻。一个多月过去了,吴先生查询账单时发现冻结款变成了消费款。
2月2日,吴先生在省体育中心附近的神州租车行租了一辆小汽车,租期一天,租金210元。由于车行基本是非现金交易,吴先生就用银行卡预授权3000元钱作为押金。2月3日晚9点左右,吴先生把车如期归还,车行又要求他预授权1000元钱作为保证金,如果用车当天没有违法行为,一个月后资金就会自行解冻。
既然是车行的规定,吴先生就照做了。3月4日,他查看银行卡账单时却发现,3000元的押金已经解冻,可是第二次刷的1000元钱并不是作为预授权刷掉的,而是作为消费款,也就是说这笔钱不会回到吴先生的卡里了。
“要不是我查看账单,这钱就被车行刷走了。”吴先生气愤地说。发现账单有误后,他立即和车行联系,车行每次都说会受理并反馈。然而,吴先生等了两天都没有等到任何回复,他一气之下便向12315投诉。
吴先生说,昨天早上他收到了车行发来的信息,说这1000元钱将在15个工作日内解冻。“这算什么事,他们始终没有正面解决问题,我怎么能相信呢?说不定别人的钱也这样被刷走了。”随后,记者联系了车行,工作人员给记者的回复和吴先生得到的一样:“公司已经记录,会尽快反馈。”
吴先生说,租车发生的刷卡记录会存储在电脑中,发现有误至少应和消费者沟通一下,而不是敷衍了事。吴先生表示,他将尽快去工商部门填写笔录,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